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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律与传媒学院转专业考核方案

发布日期:2024-12-10   来源:   点击量:

经学校主管部门批准,根据《郑州经贸学院转专业管理办法(修订)》郑经贸〔2024〕68号的要求,结合法律与传媒学院实际情况,拟定此方案

一、计划拟接收人数

按照插班原则。法学42人,广告学10广播电视学10网络与新媒体20广播电视编导10人,网络直播与运营22法律事务13人

申报学生有下列特殊情况者,给予优先考虑且不受计划人数限制:

1.因身体健康原因,经学校指定医疗单位检查证明不能在原专业学习,但尚能在本校其他专业学习者;

2.学生休学或保留入学资格复学后,无学生原所学专业者;

3.参军复员者。

二、申请条件

1.转专业系个人自愿,对转入专业有浓厚兴趣和清晰、稳定的专业学习规划

2.具有本校学籍资格,注册手续齐备,缴清学费及其他应缴费用;

3.无任何校级及院级违纪记录;

4.转专业获得批准的学生,在下一学期第一周内必须到转入学院报到,服从学院住宿调整。逾期未报到或在报到前因违纪受到处分者,取消其转专业资格。

三、考核方法

1.若申请转专业学生人数不超过我院拟定接收人数的,由学院对转专业学生条件审核,报教务工作部复核;

2.若申请转专业学生人数超出我院拟定接收人数的,由教务工作部统一组织转专业考试考试内容:英语、政治考试时间另行通知。

教务工作部对复核后的拟转入学生名单报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后,进行公示,无异议即可转入相关专业学习。